MENU

国际交流课 【留学生信息】在日本就业

在日本就职的时候,充分理解开始就职活动的时期、方法、商务礼仪等很重要。为了在艰难的求职活动中获胜,请尽早准备。

职业中心的活用和参加就业癌症舞蹈、说明会等

就业指导中心 (主楼二楼) 、东校区学生服务中心提供有关留学生就业的咨询、指导、信息提供等。也随时提供企业的招聘信息。如果关于就业有想咨询的事情,首先请去就业中心。另外,也进行就业指导和就业技能提升集训、企业说明会等。会提供就职活动的方法和商务礼仪等有用的信息,所以请尽量参加。

请务必取得日语能力考试1级。

作为在日本企业就职时一定想要取得的资格,可以列举日语能力考试1级。在就职活动中,会成为宣传日语能力的好材料,所以请一定要在上学期间取得。另外,作为评价商务、实务中日语能力的检定考试,有BJT商务日语能力测试、J.TEST实用日语检定考试。这些资格也对求职活动有帮助,所以我建议你报考。

以“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居留资格可以从事的工作

  1. 需要属于人文科学领域 (即文科领域,也包括社会科学领域) 的知识的业务 (例如) 规划,销售,营销,财务,贸易业务,会计等。
  2. 需要有外国文化基础的思考或感受性的业务 (例) 翻译、口译、宣传、海外交易、语言教师、商品开发、设计师等

以“技术”在留资格可以从事的工作

从事理学、工学及其他自然科学领域内需要技术或知识的业务的活动 (例) 设计、技术开发、生产管理、SE等

在留资格不被认可的工作

入管法不认可所谓以单纯劳动为内容的在留资格。不需要工厂生产线上的作业或专业知识的简单且反复的事务类工作等不符合上述居留资格。另外,企业方面以比日本人工资低的理由录用留学生时,不允许变更在留资格。大学毕业的初任工资需要和日本人同等以上。

居留资格变更手续

在日本的企业等内定就业的话,要向入国管理局进行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在大阪入境管理局能从前一年的12月1日开始申请。申请所需的主要文件如下。

留学生准备的文件

  1. 居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2. 护照
  3. 在留卡 (外国人登录证明书) (出示)
  4. 毕业证书或预期毕业证书
  5. 简历
  6. 申请理由书

企业等准备的文件

  1. 证明属于所属机关 (获得内定的企业等) 范畴 (1~4) 的文件 (四季报的复印件) 等
  2. 企业等结算文件 (复印件)
  3. 明确企业等事业内容的资料 (公司介绍等)
  4. 雇佣合同(明确说明工作内容、雇佣期限、职位及报酬的)
  5. 雇佣理由书
  6. ※根据所属机关、在留资格,有时提交的文件不同。详情请看入境管理局的网站。

居留资格变更许可的审查要点

大前提是从事与大学的学问领域有关联性的业务,或者需要母语的业务。就业公司和其他公司的规模和成就预计将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并且是否实际提供可以利用其职责的机会也是一个重点。

毕业后的求职

毕业前就开始找工作的人,找不到工作,毕业后也想继续找工作的人,可以以“特定活动 (继续找工作) ”的居留资格居留。那时,需要能够确认正在进行就职活动,毕业大学有推荐。如果向入国管理局申请并被认可,毕业后最长可以滞留一年。(※研究生、科目等履修生不能申请。)

向入国管理局申请需要以下资料。

  1. 证明在留期间的一切经费的支付能力的文件(由本人以外的人支付经费的情况下,证明该人的支付能力的文件以及阐明该人支付的经过的文件。)存折复印件、汇款证明书等
  2. 大学毕业证书或毕业证书
  3. 大学颁发的继续求职推荐信 (由就业指导中心颁发)
  4. 表明继续求职的资料

关于从聘用到进入公司之间的停留

在“留学”、“特定活动 (继续就职活动) ”以及“短期逗留”的居留中,就职单位内定时,内定企业每隔一段时间与内定人员取得联系等,承诺对其居留状况进行充分管理时,允许将居留资格变更为“特定活动 (内定后到录用为止的残留) ”,可以在入社前 (但毕业后不超过1年的期间) 逗留。

利用外国人雇用服务中心吧

厚生劳动省管辖的外国人雇用服务中心在大阪、东京、名古屋开设。为了希望在日本就职的留学生等外国人,由专门的顾问提供雇佣信息、就业咨询和介绍、在留关系的咨询,请利用。在网站上也能详细看到雇佣信息、在留手续的方法等。通过登录“外国人人才信息系统”,可以向企业提供信息。

大阪外国人雇用服务中心

服务内容 提供就业信息,职业咨询和介绍,接受实习,国际学生指导(每月实施,需事先预约)
注册 可以从毕业年度的4月开始登记。
地址 〒530-0017大阪市北区角田町8-47阪急Grand大厦16楼
对应语言 英语,汉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
咨询方法 电话访问
URL http://osaka-foreigner.jsite.mhlw.go.jp/
使用时间 10:00-18:00 (周六·周日·节日及年末年初除外)